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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部制度
【持证使用守则】
作者:警大特卫总办 时间:2014-08-14 12:23:38 来源:中国特卫管理平台
【证件使用守则】
1此证仅限警大特卫和特许关联单位成员使用。不得冒称执法人员。
2此证只作为对外交往身份使用,不作为经济往来凭证。
3持此证不的出入公安机关禁止的区域
4此证遗失,损坏,被盗,持证者须及时上报发证单位。
5持证者必须遵纪守法,维护发证单位形象。
6持有此证履职须配套相关手续
7此证每年核发并年检,凡官网查询不到者均为假冒。
注:我机构内部证件仅包含(工作证,胸卡,会员证,理事证,研究员证,院士证,车证,加盟特许,授权书函件)
注:本守则具体由警大特卫稽查部监督并实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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